加强知识产权运用 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大力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培育以专利为支撑的创新型经济、以商标为支撑的品牌经济、以地理标志为支撑的特色经济。

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下称《纲要》),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是党中央在新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正在按照《纲要》擘画的宏伟蓝图,全力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构建完善与新技术相适应的知识产权规则体系;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切实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专访时表示。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瞭望》: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了哪些进展?下一步还将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申长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质量优先,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态势更加显著,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是知识产权大国地位牢固确立。截至2023年9月,我国有效发明专利和商标拥有量分别达到480.5万件、4512.2万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我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排名第12位,拥有的全球百强科技集群数量首次跃居世界第一。

二是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新修订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顺利实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的专利审查政策标准持续完善。

三是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持续加强。制定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专利开放许可等制度加快落地。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2.44%,有力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建立高标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布局建设了103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启动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五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启动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专利、商标电子申请率均超99%。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实现“应开放尽开放”。

六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深化。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华设立中国办事处和上海仲裁与调解中心,合作建设101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持续深化“一带一路”、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国—东盟、中国—中亚、中非等多双边知识产权合作。推动实现244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相关内容履约。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重点从四方面持续开展工作。

一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助力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包括加快推进商标法新一轮修订,全面落实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加快完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修订,加快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二是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培育以专利为支撑的创新型经济、以商标为支撑的品牌经济、以地理标志为支撑的特色经济。

三是切实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网络,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与响应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

四是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国际合作,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建设全国一体化知识产权数字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利企便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平台机制,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网络,妥善应对知识产权国际争端,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瞭望》:数字经济时代,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和试点方面有哪些进展?

申长雨: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筹下,充分发挥知识产权部门的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和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第一,研究提出了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四个充分”的基本原则。一是充分考虑数据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二是充分把握数据的特有属性和产权制度的客观规律;三是充分尊重数据处理者的劳动和相关投入;四是充分发挥数据对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第二,研究梳理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系列关键问题。包括保护对象、保护主体、赋权方式、权益内容、运用模式等。例如,我们提出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应符合3个条件,包括依法依规获取,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并具有实用价值的数据集合。又如,我们提出赋权方式为登记确权,由数据处理者提出登记申请,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要件审查,确定是否予以登记。再如,数据权利人拥有对所登记数据的持有、使用、交易和收益等权利,同时可规制他人以不正当方式获取和使用数据。这其中,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可作为数据的权属证明。

第三,积极推动地方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以及深圳8个地方开展了试点工作,上线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已累计向经营主体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超过2000份。各试点地方的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已超过11亿元。上海、广东等地方知识产权局还与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协作,实现协同保护。

推进知识产权应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瞭望》: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如何通过知识产权赋能民营企业发展的?

申长雨: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增强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促进扩大民营制造业领域投资,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加强技术赋能,帮助民营企业找到好的投资项目。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与民营企业精准对接,加强专利技术供给,帮助企业开发新的产品,增强在制造业领域投资的信心。目前还在进一步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盘活存量专利,并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按照制造业产业细分领域向民营企业匹配推送专利技术,促成专利技术供需对接和转移转化。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让民营企业敢于投资。面向民营企业建立从技术研发,到产品制造,再到市场经营的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让民营企业敢于投资、安心经营。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和维权援助网络,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目前,我们已在全国布局建设了103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涵盖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多个制造业领域,备案企业超过12万家。

三是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助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与国有大型银行密切合作,协调推出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切实加大对民营制造业企业的知识产权融资支持力度。今年前三季度,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达4950.3亿元,同比增长52.9%。其中,融资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性质押项目占71.6%,惠及中小企业1.8万家,同比增长41.7%。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为契机,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强化保护、优化服务。特别是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促进民营制造业领域投资,更好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营造良好知识产权环境促进外商投资

《瞭望》: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如何营造良好知识产权环境促进外商投资的?

申长雨: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我国成为全球企业投资的优选地、前沿技术的首推地和创新产品的首发地。

一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平台机制。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多边事务,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全面履行国际条约义务。持续推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高质量发展。与80多个国家和地区及国际组织建立了知识产权合作关系。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32个国家建立专利审查高速路(PPH)。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国—东盟、中国—中亚、中非等知识产权部门合作机制,构建起多边、周边、小多边、双边“四边联动、协调推进”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

二是积极回应解决外资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关切和诉求。今年以来,我们多次召开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座谈会,与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国际商标协会、中国欧盟商会等机构代表,以及杜比实验室、特斯拉公司、雀巢集团、耐克公司、高通公司等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深入交流,听取并回应解决他们在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专利恶意无效和商标恶意抢注、网络侵权等方面的关切。

三是依法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坚持对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行为,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侵权案件依法加快办理。今年以来,相继妥善处理涉及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泰国、丹麦等国家相关企业的多起知识产权纠纷,办结多起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得到勃林格殷格翰制药公司等外资企业的高度评价。同时,在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备案的外资与合资企业超过4600家。调查显示,这些年外资企业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满意度稳步上升,去年达到了79.11分。

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达2238亿元,同比增长3.2%。其中,进口1751.7亿元,同比增长2.8%。这些数据都充分体现了外资企业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认可。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完善与外资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继续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吸引更多外资企业来华投资兴业,分享中国发展红利和超大规模市场。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扈永顺,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本文刊发于《瞭望》2023年第52期。